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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交流

        巴南區印發首個地方志工作行政規范性文件

        來源:巴南區地方志編纂中心    發布時間:2023-09-21 15:51    閱讀數: 457

        9月13日,巴南區印發首個地方志工作行政規范性文件《關于貫徹落實<重慶市地方志工作辦法>的實施意見》(巴南府辦發〔2023〕51號)(以下簡稱《意見》)。自《重慶市地方志工作辦法》頒布實施以來,巴南區認真學習《辦法》規定及市志辦印發的政策解答,結合大走訪大調查,全面分析巴南區地方志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堅持問題導向,起草地方志工作的規范性文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同意印發。

        《意見》主要內容有6個方面:一是強調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義,營造依法治志的濃厚氛圍。二是明確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的組織架構和委員單位名單,明確委員單位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三是統一規劃地方志書編修年限,堅持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杜絕承編單位因領導變動隨意更改下限時間問題;《巴南年鑒》堅持一年一鑒、公開出版。四是規范志鑒驗收出版流程,依法保障志鑒的“官書”地位,強調凡巴南區編纂的志鑒必須按程序驗收合格后,方能公開出版。五是明確地方志編纂人員業務資格及使用方式,建設專兼職相結合的地方志人才隊伍;各編纂單位應選派熟悉修志業務的人員擔任,注意保持修志隊伍的相對穩定。六是規定違規行為的處置程序和措施。

        《意見》在上位法框架下,對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承編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地方志書編纂出版流程、地方志數字化建設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具體問題進行了明確和細化,有助于加強巴南區地方志工作的組織、管理,解決鎮街部門領導地方志工作責任意識不強的問題,有助于進一步規范地方志編纂出版流程,提高志鑒編纂質量,更好發揮地方志“存史、資政、育人”作用。